凉州区火车站街某药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处方药开架销售

来源:星空体育app下载手机版    发布时间:2024-11-05 22:01:12

  

凉州区火车站街某药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处方药开架销售

  为切实推进凉州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不断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管理,现将7起药品零售企业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例公布如下。

  凉州区东大街某连锁药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处方未经药师审核签字销售处方药

  2024年5月30日,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东大街辖区内某连锁药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部分处方未经药师审核签字销售处方药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于当日责令该药店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凉州区西大街某连锁药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部分药品未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

  2024年6月12日,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西大街某连锁药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部分外包装标示贮藏要求为阴凉的药品陈列于常温区,常温区温度已超过20℃,不符合药品储存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于当日责令该药店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凉州区宣武街某药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

  2024年6月17日,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宣武街某药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于当日责令该药店改正以上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凉州区东关街某药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

  2024年6月21日,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东关街某药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药店存在部分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于当日责令该药店改正以上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凉州区西关街某药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药品未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

  2024年6月26日,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西关街某药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部分外包装标示贮藏要求为阴凉的药品陈列于常温区,常温区温度已超过20℃,不符合药品储存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于当日责令该药店改正以上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7月2日,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火车站街某药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药店部分处方药以开架自选的方式进行陈列和销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于当日责令给该连锁药店改正以上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凉州区荣华街某药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药品未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

  2024年7月1日,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西关街某药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部分外包装标示贮藏要求为阴凉的中药饮片(精品)陈列于常温区,常温区温度已超过20℃,不符合药品储存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于当日责令该药店改正以上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