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财政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票据统一归并改版的通知

来源:星空体育app下载手机版    发布时间:2024-09-26 20:00:32

  

常州市财政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财政票据统一归并改版的通知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财政票据统一归并改版的通知》(苏财综〔2017〕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线日起,结合我市真实的情况,我市票据归并管理工作按如下要求进行:

  一、取消《常州市XXX一般缴款书(电脑票,手开无效)》、《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脑票/手工票/电脑票、手工填写后输入电脑)》,统一启用《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手工/机打)》。

  二、取消《常州市结算资金一般缴款书(手工票)》、《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乡镇、街道/社会团体/非盈利性医疗机构/食堂专用)(手工票)》,统一使用《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机打)》。

  三、取消《江苏省常州市非税收入定额收据(社会保障卡工本费专用20元/水利系统过闸费专用5元、50元/市政道路临时占用费专用1元、5元/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费专用3元、5元、120元/城镇垃圾处理费专用1元、5元/居住证工本费专用20元/第二代居民临时身份证工本费专用10元/保安员资格考试费专用40元/户口簿工本费收据6元/户口簿首页工本费收据1元/户口簿内页工本费收据0.5元/户口准迁证工本费收据2元/户口迁移证工本费收据2元)(手工票)》,统一使用《江苏省非税收入定额票据(1元/5元/10元/50元/100元)》。

  四、取消《江苏省捐赠专用收据(手工票)》。取得税前抵扣资格的公益性单位接受社会捐赠时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手工/机打)》。

  五、取消《江苏省土地规费专用收据(手工票)》和《常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乡镇、街道)(手工票)》,统一使用《江苏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手工/机打)》。

  六、取消《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缴款专用收据(手工票)》、《常州市城镇和乡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专用收据(手工票)》、《溧阳市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缴费专用收据(手工票)》,《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电脑票/手工票)》,统一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险费统一票据(机打)》或《江苏省城镇和乡村居民养老保险定额票据》、《江苏省城镇和乡村居民医疗保险定额票据》。

  七、取消《常州市公用房屋租金专用收据(直管住宅公房/直管非住宅公房/政府保障房/区管公房)(手工票)》,统一使用《江苏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或《江苏省非税收入通用机打卷式票据(卷式机打)》。

  八、取消《常州市殡葬服务收费收据(手工/机打)》及《常州市民办学校收费统一收据(电脑票/手工票)》,并按其收费性质重新使用相关票据。

  九、取消《常州市XXX医院门诊挂号诊疗费收据》、《常州市医疗急救中心救护费专用收据》,其他医疗票据保留不变。

  十一、保留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业主使用/出售公房单位使用)(手工/机打)》。

  十三、取消的票据截止使用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新启用的票据及保留使用的票据目录见附件。

  十四、新启用的票据从2017年11月起开始申领,2018年1月1日起作废的票据在3月底前完成缴销。

  根据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4〕32号)的要求,为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减少财政票据种类,提高财政票据信息化管理上的水准,经研究决定,对全省现行使用的财政票据进行统一归并改版。现将全省财政票据统一归并改版方案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方便征收,各类非税收入机打票据可用于收取符合相关规定的往来资金,具体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除以上票据外,其他各类非税收入票据种类不予保留。取消的票据种类以保留票据和新启用票据替代。

  保留“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机打),取消区域性使用的“结算资金一般缴款书”等结算类票据。

  1.取消区域性公房租金收据、民办学校学费收据,并按其收费性质重新使用相关票据。

  2.整合各类社会保险类票据。新启用“江苏省社会保险费统一票据(机打)”、“江苏省城镇和乡村居民养老保险定额票据”、“江苏省城镇和乡村居民医疗保险定额票据”。取消区域性使用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票据等各类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类票据。

  根据本次财政票据归并、改版方案,现统一公布《江苏省财政票据目录》(附件1)和《江苏省财政票据样式》(附件2)。

  旧版财政票据可延续使用至2018年6月底,各级财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逐步停止印制未列入目录的财政票据。过渡期满后,未使用完毕的旧版财政票据,一律由使用单位报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销毁。由于本次财政票据改版涉及面广,请各级财政部门格外的重视,积极做好与票据使用单位沟通工作,确保新旧版财政票据、财政票据与税务发票的平稳有序过渡。

  财政票据统一归并是财政票据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工作。下一步,我厅将根据财政部票据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减少定额票据、手工票据种类。对整合归并后仍保留的手工票据和定额票据,请各级财政部门在实际在做的工作中以信息化管理为原则,根据自身的需求选取。凡可使用机打票据代替手工票据或定额票据的,应当使用机打票据,凡可使用通用票据代替专用票据的,应统一使用通用票据。